司法所在“社区矫正”工作中有何地位?调解工作在实践中面临着什么具体问题? 10月21日,法学院“江汉平原基层治理研究中心”一行4人在社工系主任解国华的带领下到公安县进行了人民调解工作和社区矫正工作调研。
在公安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解国华、程爱军、周丽、陈燕一行与公安县司法局和调处中心的领导、工作人员进行了座谈,了解到该县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的基本情况、人民调解员的具体工作和调解组织的具体事项。
在夹竹园司法所,通过了解社区矫正的具体工作,老师们得到了鲜活的实践资料。社区矫正工作对三类人员即刑满释放人员、被判处进行社区矫正的人、一直没有充分理由而不停上访人员,主要进行思想教育、心理教育和事件性教育,通过教育,帮助他们更好的融入社会、开始新的生活,尽可能的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实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在南平镇司法所,老师们观摩了“雪亮工程”运作系统、远程政法委视频会议系统、服刑人员与家人远程视频系统。
通过此次调研,老师们受益匪浅,对基层社会治理研究有了更清晰的研究方向和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