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2022级大类专业分流实施方案

作者: 时间:2023-05-04 点击数:

根据《长江大学普通本科生专业分流与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19]26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订2022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方案如下:

一、 分流原则

(一)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在学生自愿选择专业的基础上,依据成绩绩点,择优选择,统筹规划,开展专业分流工作。

(二)综合考虑学科专业平衡,保证法学、社会工作两个专业均有一定规模。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透明、公正。

二、分流工作领导小组

审定本院专业分流具体实施方案,审查分流学生名单,对本方案解释,推进分流工作。

组 长:李华成  周胜美

副组长:唐 飞  胡红霞

成 员: 杜厚扬  王 蕾 刘依强 何 云 盛文军 雷 礼

三、专业分流对象与计划

分流对象:法学院2022级法学类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综合考虑各专业师资、教学资源等因素,对分流专业班级及计划人数设置如下:

各专业和班级分流计划人数

大类名称

专业名称

班级数

每班人数

计划人数

法学类(226人)

法学

6

33

198

社会工作

1

28

28

四、分流实施方案

(一)组织专业分流宣讲、动员,学生在充分了解专业情况的基础上理性选择;

(二)每名学生在辅导猫上填报第一志愿、第二志愿,要求两个志愿不能相同,或至少填报一个志愿,志愿填报后不能更改;

(三)分专业对第一专业志愿学生按绩点排序,排序在相应专业计划数以内的学生直接分流到相应专业;

(四)第一专业志愿落选的学生,以第二专业志愿分专业按成绩绩点重新排序,排序在相应专业剩余指标数内的学生,分流到相应专业;

(五)如果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均未被录取,则由学院统筹安排到名额未满的专业;

(六)参军退役后复学的大学生,按照本人第一专业意愿安排。

五、安排步骤

(一)2022年5月4日学生填报专业志愿;

(二)2022年5月5-6日学院进行专业分流,学院网站公示专业分流学生名单和编班信息。公示无异议后,将结果上报教务处;

(三)从2023-2024学年第一期开始,学生按分流后培养方案进行学习。



长江大学法学院

2023年5月4日


长江大学社会工作硕士(MSW)教育中心    地址:湖北省荆州市南环路1号    邮编:434023